DCCF 團契回顧 「方舟,彩虹,神与挪亞的永約 」

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,水就再不氾濫、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。虹必現在雲彩中,我看見,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。 ”神對挪亞說:“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了。 ”

創世記9:15 – 17

01 洪水與方舟「 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。」

《聖經》清楚地記錄了耶和華降洪水在地上的原因: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,就隨意挑選,娶來為妻;後來 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(創世記6:2,4)。神便後悔造人在地上,內心懊悔憂傷,“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,並昆蟲,以及空中的飛鳥,都從地上除滅,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(創世記67)。”

通過讀經,我們似乎可以和上帝“共情”。想像當“照著上帝的形象造的人”在地上行的事是多麼的不討神的喜樂,人們甚至並不自知,只有挪亞一位在耶和華的眼前蒙恩,只有造物主獨自懊悔憂傷。

那麼,神的兒子是誰?他們可以像人一樣娶妻嗎?問題的回答和證據都藏在《聖經》之後的記載裡。約伯記1章6節在介紹撒旦在神面前說話時,有一個小小的細節記錄,“有一天,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,撒但也來在其中。”詩篇29篇1節也提到相似的場景,寫道,“神的眾子啊,你們要將榮耀、能力歸給耶和華,歸給耶和華!”詩篇89篇6節也是,“在天空誰能比耶和華呢?神的眾子中,誰能像耶和華呢?”所以,我們可以合理的推論,神的眾子是確實存在,明明記在《聖經》上的。

“神的眾子們”在地上娶妻又如何呢?馬可福音12章25篇提到,“人從死裡復活,也不娶也不嫁,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。”在另一本福音書,馬太福音22章30節也有相似的記載,“當複活的時候,人也不娶也不嫁,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。”在寫給外人的福音書《路加福音》中,路加寫下了耶穌對於“天使”婚娶的評論,耶穌說:“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; 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,與從死裡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; 因為他們不能再死,和天使一樣;既是複活的人,就為 神的兒子。”

於是,在這樣的罪便是神用洪水滅世的緣由。只是神是慈愛的,祂告訴挪亞應該如何如何造方舟,又留下了120年的時間,那地上的人想他迴轉,祂雖有遺憾但有帶有期待的說,“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。”只是,那120年間,挪亞聽從耶和華的一切吩咐,與神同行,而最後的同行的卻未增加一人。 《聖經》評價道,“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、神容忍等待的時候,不信從的人。當時進入方舟,藉著水得救的不多,只有八個人。”

那我們今天呢?耶穌降世迄今的2000多年時間裡,我們又有多少次可以迴轉像神的機會,卻又軟弱地選擇了世界。如洪水的大審判還未來的緣由,不是神忘了,不是“我們”已經勝過了不需要了,只是因為祂的仁愛和憐憫,“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,有人以為他是耽延,其實不是耽延,乃是寬容你們,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。”(彼得後書 3:9)

02 彩虹與永約「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|查經」

8: 20 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,拿各類潔淨的牲畜、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

–   燔祭:將祭物全燒在壇上的一種祭。

–   此處獻祭的舉動可能有感恩與贖罪的意義。不管怎樣,挪亞看到跟自己相處一年的動物生命消逝,應該也頗有感觸才對。

–   但是人的罪惡帶來上帝何等大的憤怒!我們能體會我們的罪惡,在上帝眼中是怎樣看待的嗎?

–   此處提及挪亞將「各類潔淨的牲畜、飛鳥」作為祭物,雖然每一種只獻上一隻,但是卻包含了 申 14:4-20 中的各樣種類:「牛、綿羊、山羊、鹿、羚羊、麃子、野山羊、麋鹿、黃羊、青羊」、「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」,所有的鳥類,除去明列的不潔淨鳥類都是潔淨的。這樣顯然要消耗掉不少的人力與物力來宰殺、焚燒。

21 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,就心裡說:“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(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),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。

22 地還存留的時候,稼穡、寒暑、冬夏、晝夜就永不停息了。

–   馨香之氣:平靜的香味」。

–   上帝不是應允不再「滅世」,而是應允「不用洪水滅世」

–   「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」:此句之前有個連接詞,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,但可以譯為「因為」或「雖然」,表示神認為人的本性就是邪惡,所以值得原諒。或者即使知道人的本性就是這樣,他還是選擇不再用洪水滅世來懲罰。此處解釋「雖然」(even though)會比較適當。

9:1 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,對他們說:“你們要生養眾多,遍滿了地。

2 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,懼怕你們,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裡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。

3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。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,如同菜蔬一樣。

–   自挪亞開始,神讓人狩獵動物以作食物,人與動物之間便互相懼怕。

–   「交付你們的手」:「被交在你們手中」。跟創 1:28 中上帝要人「治理這地」、「管理….」一致,不過這裡比較強調人類的統治權或生殺大權。在此之前,人只吃植物菜疏(創1:29)。

4 惟獨肉帶著血,那就是它的生命,你們不可吃。

5 流你們血、害你們命的,無論是獸是人,我必討他的罪,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。

–   基督徒能吃血嗎?此處「禁止吃血」的根本原因是「尊重生命」,當然「血不全然等於生命」,但挪亞當時的人,對生命的概念是跟血密切相關,因此上帝准人吃肉(洪水剛過,要只吃農作物也很困難),卻要人永遠記得生命是僅僅屬於上帝,人必須加以尊重。我們現在不管吃不吃血,一樣要重視生物的生命,不隨意剝奪生物的生命。

–   後來,摩西訂立的飲食律例(利17:11)仍禁止以色列人吃某些肉類和食品。直至新約時代,基督的律法才教導我們什麼食物都可以吃。 (羅14:14;提前4:3)

6 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,因為 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。

7 你們要生養眾多,在地上昌盛繁茂。

–   「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,因為 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」:清楚說明人的生命屬於神,所以不可以被任意剝奪。

8 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

9 “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,

10 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,就是飛鳥、牲畜、走獸,凡從方舟裡出來的活物立約。

11 我與你們立約,凡有血肉的,不再被洪水滅絕,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。 ”

12 神說:“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。

13 我把虹放在雲彩中,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。

14 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,必有虹現在雲彩中,

15 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,水就再不氾濫、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。

16 虹必現在雲彩中,我看見,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。 ”

17 神對挪亞說:“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了。”

–   縱使人心偏惡,死刑之設立在所難免,神仍藉著與挪亞立約再次確認人是帶有神的形象的,是神在地上的代表。

–    “挪亞之約”是神以盟約的形式展現祂對世人的愛。彩虹是立約的印記,無論我們身在何方,每當看見它橫空出現,便記起神的應許(創9:13-14),永不再以洪水之災毀滅世上一切的生命(創9:11)。 “挪亞之約”包含以下特點:(1)是無條件的(創9:9),並且在15至16節一再強調祂會信守承諾;(2)是普及的(創9:11);(3)是直到永遠的(創9:12)。

–   總括來說,舊約中的“挪亞之約”彰顯了神如何施恩予人類。在地上施行審判後,神與人立約,把審判變成恩典—藉著挪亞一家和方舟內保存的動物,給世界一個重新的開始。神在創世記第九章應許祂會賜福人類,設立新的規律。祂應許對人信實,祂禁止殺人,並且賜下記號(天虹),應許不再以洪水毀滅祂創造的一切。

Sharer: Owen

查經資料參看:信望愛聖經工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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